一、概说

《七月》主要描写了底层劳动人民一年四季的生活,是《诗经》中篇幅最长、信息量最大的一首诗。当代的其中一种说法认为,《豳风》中所记载的是周公的诗,也就是在西周初年形成的,作为周公“陈王业”组成的一部分而存在。

诗中对中国先秦时期奴隶社会的状况进行了详尽的描写,反映出底层劳动人民被剥削的苦难以及辛劳一年却鲜有所获的悲惨情景。诗歌当中存在着许多意象,借此反映出当时底层人民的生活,这对当代学者研究商周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提供了巨大的帮助。而在这些意象当中,仍然有一些意象存在着巨大的争议,例如“公子”就是其中之一。在《七月》中,关于“公子”的表述达到了三处之多,对于“公子”指的是什么人,历来众说纷纭,而“公子”这一身份却又能够决定一整句诗的情感色彩和基调。目前,在“公子”身份的论点中,有如下三种是让人比较信服的。

第一种是“诸侯之女”说。此说认为,本诗中提到的公子是诸侯之女,而作诗的主人公则是诸侯之女的陪嫁侍女。而“殆”具有害怕的意思,等到公子来了,她就得一起出嫁,由于将要远离家人,也无法寻求自己的爱情与自由,女子因而感到伤悲。而之后所提到的编织衣物,则是在陪嫁前后为诸侯之女进行服侍时的场景。这种说法以孔颖达的论点作为理论依据,立足于陪嫁制度进行解读。

第二种是“欲嫁之人”说。该观点认为公子指的是男性,而诗中主人公则正在追求这个公子,但是由于一直无法和公子一起回家,所以感到悲伤,而之后为心爱的公子作衣裳则是追求的手段和裘服,则是女子对男子的追求手法,或者是“及公子同归”之后与公子的生活场景。若确实如此,则《七月》则可称为是我国古代伤春诗的鼻祖。

第三种是“诸侯之子”说,认为诗中公子是奴隶主的儿子,在古代社会中,奴隶主会来掠夺民女,而一旦被看中的民女就只能跟着公子离开。主人公被公子挑到,害怕和公子一起回去后的生活,因而感到伤悲。诗歌之后的悲惨状况,也是对主人公被公子带回家后当侍女时,家里人和她自身的悲惨而黑暗的生活。

三种看法各有道理,本论文更倾向于第三种说法。下面我将分析前两种说法的不合理之处,并且阐述为何“诸侯之子”说会成为我倾向的看法以及这个说法的合理性。

二、“诸侯之女”说

公子为诸侯之女一说,最早是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提出“诸侯之女称公子”的论点。在这之后,清代的姚际恒也在他的《诗经通论》中提到:“公子,豳公之子,乃女公子也。此采桑之女在豳公之宫,将随女公子嫁为媵,故治蚕以备衣装之用。而于采桑时忽然伤悲,以其将与公子同于归也,如此则诗之情境宛合。”此说法的合理之处在于,先秦时期对于诸侯的子女,不论性别都称为公子。能作为例子的就是公子倾,她是魏文侯之女,却也被叫做公子;重耳作为齐僖公的三儿子,也被叫做公子。因此可以看出,当年无论男女,都是可以被称作是公子的。如此看来,这一说似乎确有合理性。

然而,这一说法也存在着明显的漏洞。第一,根据商周时期的婚嫁制度,当时诸侯如果要娶另一诸侯国的女儿为妻子,“女方要以侄娣随嫁,还要有两个和女方同姓之国的女儿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 。若依此看来,诗中的女主人公应当是诸侯之女的侄娣或者同姓之国女儿或其侄娣,地位应当比较高,与诗中的描述底层劳动人民生活的基调相互违背。第二,仅凭“公子”可以代指女子一事就武断地认为诗中的“公子”也是指代诸侯之女,是站不住脚的。在诗中,没有更多的意象表明“公子”的性别为何。若仅以一言蔽之,那么《仪礼·丧服》中提到“诸侯之子称公子”,未尝不可断定就是男性。做语义研究,我们可以采取古时所有成就来证明我们论点,但不可凭古代学者一言就妄下定论,以免出现以偏概全的现象。第三,在诗歌后半部分中提到的多为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与前面的陪嫁、服侍这一部分存在不符之处。文章最后三句也表现出了乡人齐聚举行酒会的场景,反映了底层劳动人民在经过一年的辛勤劳动后的简单庆祝,若陪嫁作为一条故事线,显得单调而虎头蛇尾。

再者,“归”字的存在是很微妙的。 “归”有出嫁的意思,例如《桃夭》中的“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也有“返回”的意思,例如《燕燕》中的“之子于归,远送于野”。若以第一种进行解释,则“与公子一同出嫁”有合理之处,但是根据上文我们已经可以得知,诗歌中的女主人公应当是身份低微的,就算一同出嫁了也只能充当侍女,不能成为“妾”,而“同”一般解释为“共同”,即两个人都是“出嫁”,那么与女主人公的身份产生了冲突。若以第二种进行解释,则“与公子一同返回”也可说得通,但是这里很明显与婚姻就没有关系了,因为若是出嫁,这里应当写为“去”等意思相近的词。且解释为“返回”来看,全文后续没有明显的性别倾向,对于公子性别是男是女,又是何许人,均无详细说明。诸侯之女一说,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

因此,我认为我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除公子是诸侯之女这一看法。

三、“欲嫁之人”说

《七月》被众多学者认为是我国最早的伤春诗,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学者认为它涉及到了伤春女的自主婚嫁意识。 这种观点主要是从“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一句入手,将公子视为女子的心上人。这种解释也有古人研究成果作为依据,如东汉郑玄《笺》中所提到的:“春,女感阳气而思男;秋,士感阴气而思女。是其物化,所以悲也。悲则始有与公子同归之志,欲嫁焉。”这种说法从阴阳角度入手,体现了女子在春日时节对于所思之人的爱恋,以及后续为心上人作衣裳的的劳动妇女形象。而对于“殆”字的解释,则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引用“此殆空言” 中的“殆”之义,即“仅”的意思,将整句解释为“只等待和公子一起回家”。另一种是《康熙字典》中提到的“始”之义,解释为“开始和公子一同归去”这样一来似乎本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仍然存在一些漏洞。

从诗歌本身的角度来说,全诗总体是描写底层劳动及人民生活的,除了结尾的乡里人在经过一年辛勤劳动的庆祝,总体上全诗的基调是辛勤劳累的,若认为“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是伤春诗,那么全诗就只有这句话和后面的两句作衣裳能体现出女子对公子的思念与爱慕,其它的话语中难以看出对公子的感情。再者,当时的制度是授田制度,底层劳动人民需要交大量的地租作为使用地主土地的交换。由于当时商品流通水平低下,货币发展还不完善, 底层人民赋税的交纳大多是以实物的形式进行的。而在生产力极其低下和奴隶社会沉重赋税的先秦时期,在要缴纳实物税和为奴隶主贵族、自己和家人制作衣服的情况下,还要腾出足够的材料为公子制衣作裘,是不大现实的。此外我们也可以从字的释义入手分析,对于第一种说“殆”是仅的意思,根据所查资料看来,最早是出现在《汉书》中,先秦时期并无此表述,应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的义位增加现象,且后世使用这个释义也较为罕见。对于第二种说是“始”的意思,则又解释不通,为何与自己爱慕之人一同归去会感到“女心伤悲”。

而从服饰角度进行分析,我们也能否定这一说法。在我国古代的每个时期,“服饰是作为性别直观显现的一个重要符码,是一种身体符号,同时也是表达权力的一个重要的载体或途径”,先秦时代这个特征更为明显。再结合当时的底层人民多穿风格简朴的葛麻布衣,因此,我们可以“为公子裘”从这句话中分析出这件服饰不会是做给普通百姓的衣服,而更应当是奴隶主贵族安排给底层劳动人民做给贵族公子的劳动生产任务。而实际上,不管女主人公最终有没有“及公子同归”,后文中的两处为公子制作衣服的描写都可以解释为奴隶主阶级对民间底层人民的剥削,这些公子作为地主阶级,奴役底层人民为他们作衣裳。

这么说来,“欲嫁之人”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可以暂且排除。

四、“诸侯之子”说

这种说法存在着两种派别,第一种以褚斌杰先生为代表的,认为那时候的女子不论何时,都还要一直担心被奴隶主抢走和糟踏的危险;第二种是或是赵雨先生代表的,认为这里所喻指的实际上与周历四月的仲春祭报之礼有关联,在这个活动中,交会后的女子会被直接纳入宫中。不论是褚斌杰先生还是赵雨先生的说法,本质上都是地主阶级对民间女子的搜刮与强占导致的。这两种说法均有道理,并且都指向“公子”是“诸侯之子”这一结论,下面我会结合两种说法一起进行分析。

《诗经》的创作目的之一是正风化,如《静女》《硕人》等诗篇,都有包含对统治者不正当行为或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讽刺。而十五国风的教化意义则更加明显,正如《毛诗序》中说到的“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本质上来说,《七月》在诗歌的叙述目的上是要对当时社会的悲惨状况进行反映,并且试图以诗歌的方式上达天听,从而让统治者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存情况,具有正风化的特点。虽然这种诗歌的作用往往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它们却是那个年代许多诗歌的创作目的,例如《硕鼠》中以硕鼠代统治者的写法。从这样的角度来说,若说《七月》中的这句“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是对于诸侯之子破坏当时礼制,强抢民女的行为进行讽刺和进谏,是显得比较合理的。

文章后续的为公子制衣,这个公子为什么一定是诸侯之子呢?我们可以从“献豣于公”进行比对解读。这里的“公”指的是王公,即把捉到的大猪都进贡给王公贵族,而根据前后要保持一致性的道理,可以分析得前面的“公子”必定是奴隶主贵族集团中的成员。从“载玄载黄,我朱孔阳”则可看出,做衣服所用的颜色主要是黑色、黄色和红色,这种服饰在那个年代,除了贵族本人,一般只能由能继承爵位的诸侯的儿子穿,而女子哪怕出身贵族,也无法穿到这样的衣服。所以,诗歌中的“公子”是诸侯之子这一结论便不难得出。女子在被诸侯之子强行带回宫中后,需要为公子制作衣服,这是古代封建小农经济模式下家庭中女性的本职工作,也是奴隶阶级会被压迫去做的事情。

由于本文集中于讨论公子身份,所以对是否“被带回宫当妾或侍女”和后面为什么为公子做衣裳不作讨论,因为这两个问题无法影响前面的结论。公子的身份是“诸侯之子”,是比较能让人信服的说法。

五、总结

因此,从文章主旨角度出发,本诗主体是描述底层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其集中描写于底层人民,因此在身份和基调上都与陪嫁、伤春没有太大的关系,而诸侯之子强抢民女、剥削奴隶的主题更能切合文章内容。从文章的创作目的来说,“正风化”的目的显然和伤春关系不大,更应和奴隶主贵族有所关系。从当时文化背景来说,诗中提到的衣服颜色,应当为贵族中的男性所穿着,而女性和底层男性一般无法穿到这样的服饰,因此可以指向诸侯之子这一说法。从文字意义的角度来说,前两种说法都会存在难以解释或者比较牵强的字词。从时代活动来说,当年的仲春祭报之礼又能一定程度印证第三种说法。

综上所述,在如上“诸侯之女”“欲嫁之人”“诸侯之子”三种说法中,前两种虽有一定道理,但仍存在明显的漏洞。比较能让人信服的则是“诸侯之子”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