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研究中,剔除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文献后不难发现,绝大多数针对莫怀戚的《散步》的文献,已经形成了 “亲情主题”、“亲近自然”和“家庭担当”这三个相对主流的研究方向。然而,莫怀戚在创作中所隐含的真实意图,其实是生命。
在1995年莫怀戚的第一篇自述《<散步>的写作契机》发表之前,可以说几乎没有研究往这方面深入,直到这篇自述发表后,才逐渐有研究者转向生命进行研究。现有的专门研究《散步》生命角度的文章,数量并不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其他内容的探讨中一笔带过,第二类从社会历史批评角度出发,把文中的生命附带上政治的含义,例如武海的解读中就认为是国家和民族的生命,第三类是专门研究生命意义的,这在论文中是最少的。
概括而言,在现有的几篇生命研究中认为,莫怀戚所感受到的生命主题有二,其一是自然的生命,其二是人文的生命,而其中写作重心放在人文的生命。所谓自然的生命,指的是初春田野中的万物,从绿叶嫩芽到初融冬水,它不一定是动植物,但是都是从漫长而寒冷的冬天中“熬”过来的,让人感到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东西,突出了看到景物重现生命活力后的欣喜。研究者认为这是在告诉读者“生命是那样美好可贵”。所谓人文的生命,是在父亲离世后莫怀戚的蜕变,对个人生死观的彻底重塑,以及作者生命意识的觉醒。因此也有研究者认为“这是一次没有父亲的散步,但是这场散步却与父亲息息相关”。莫怀戚通过在小说之中构造一个真实情境,向读者展示他的内心世界。
生命主题是莫怀戚真正想在文章中写的内容,这并非没有依据的论断。莫怀戚在《二十年后说<散步>》中提到,《散步》这篇文章“其实我骨子里是想写生命”。莫怀戚骨子里的生命同样可以分为自然与人文两个方面看。从自然的生命来理解,春天“太迟,太迟”是对于生命萌芽的殷切期待,如果仅仅是从“情感”角度去领悟文本,读者就难以深入了解到这些表达的深层含义,也难以将自然的生命与后文人文的生命结合在一起。自然的生命既是来自田野中本身的春意盎然,也是莫怀戚内心对生命理解的升华而产生的别样感受。从人文的生命来理解,在这篇文章落笔前不久,莫怀戚的父亲离世——除了现实背景以外,这件事在文本中也可以找到,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文中提到的“有一些老人”便是指他父亲。而在这时,母亲又患上了所谓“丧偶综合征”,妻子和儿子又处于需要照顾的时期,因此陪伴的责任就落到了莫怀戚身上。由此可以看出《散步》中会以生命为主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莫怀戚在“陪伴”的过程中,体会到了生命的意义——那不仅仅是孝道,更是生命的责任。文本通过一个个真实情境,多次表现出“孝道”“责任”,不少研究者认为这是亲情和伦理问题的体现,但从若文化人类学角度来进行评判会发现并非如此,而是中华民族对生命独有的敬仰产生的。加拿大一位汉学家对莫怀戚这么说,中国人的这种做法是他们“心灵最健全之处”。伦理事实上是在生命至上衍生出来的话题,莫怀戚也在写作中刻意做了“强化‘生命’,淡化伦理”的处理,刻意描写了生命的流逝、复苏。
总而言之,生命主题作为这篇文章的中心要素和写作主旨,贯穿了全文。无论是家庭与亲情,还是自然与春景,都正是莫怀戚所认为的生命意义所在。莫怀戚对理解与感悟生命时产生的独到思考,也是父亲离开后给予他的一场独特的教学。